第89章(2 / 2)

噢,对了。

不是她对你手下留情。

我听说,当时是慕臻出手帮了你,对么?

你这孩子。

既然慕臻在她和你之间,选择了帮你。

可见你在他心目中的分量。

你又何必自寻烦恼,自降身价去跟那个疯女人拈酸吃醋?”

卓然听见那句可见她在慕臻心目中的分量一喜,暂时没有心思理会母亲的挖苦,她迫不及待地问道,“妈,那您知道,她,她杀的人是谁?”

母亲说她的手里沾过人命,那么,那个女人杀的人是谁?

“她的叔叔。

亲叔叔。

据闻,她的亲生父亲去世得早。

她和她母亲就一直跟她的叔叔还有婶婶在一起。

有人说,因为她偷钱,被她叔叔逮了个正着,被她叔叔骂了几句,她就把她叔叔给捅死了。

也有的说,因为她叔叔对她的学习成绩要求太严,总是催促她写作业,可能就是这样,她叔叔一片好心,她反而因为压力太大把人给杀了。

总之,那女人就是疯狗一只。

要不是当年犯事的时候年纪太小,在监狱期间据说表现不错,所以不满十八走随就被放了出来。

只能说那个女人的运气足够好。

否则以她犯下弑叔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,以帝国的刑法,就足够她把牢底给坐穿的。

所以,你大可宽心。

且不论慕臻到底是一时兴起看上的那个女人,还是真的动了心。

别的不说,你认为季封疆和慕晴雪夫妻两人,能允许一个坐过牢又杀害自己亲叔叔的女人成为他的儿媳妇吗?

乌鸦何以与凤凰比肩?

怎么样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