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72章(1 / 2)

极道特种兵 黑米小狼 2981 字 1个月前

“大哥!要不要跟老大请示一下?”苏俊宝皱眉道。

“来不及了,等打赢了冷夜,再向老大汇报吧!”魏正峰说着,直接命令手下开车,黑色的车队,闭灯而行,恍如一把长刀,狠狠的劈进了夜色中。

苏俊宝苦笑着摇摇头,他知道自己这大哥的脾气。他从来都是喜欢用进攻来代替防御,让疯字营呆在这里,等待着隋枪堂到来?那可不是他的风格。

好在,兄弟们虽然是长途奔袭,可大多都在车上睡了一觉,精神还算饱满。刚才的战斗,动手的也不过一千来人,再加上北方堂突遭袭击,根本没怎么反应过来,便被击溃了,绝大多数人投降。此时的疯字营,依旧保持着强大的战斗力!

苏俊宝,急忙下去调派人手去了。疯字营的人,本来就比较集中,所以,不到十分钟,就已经集合完毕。从刚刚参加过战斗的一千多人中,挑了消耗较大的五百人,作为留守市里的力量,其余的人,上车开路。

好在他们中绝大多数人,刚刚都已经吃过了饭。只有一少部分,手里拿着卤肉,或者大饼,羊肉之类的,争取在路上填饱肚子。

等他们走后,留守的人,立即开始在几个重要的场子,制造灯火通明,喧哗热闹,大摆庆功酒的模样。为了逼真,甚至还安排了小弟,四处请敕封当地道上有头有脸,却又不是天狼社的人物前来。

而作为主力的两千余人,则已经悄悄的开到了城外。

而魏正峰和他手下的三百疯子,此时则已经快要到了斑马坡。车中,魏正峰神色冷峻而平静,看上去一点也不像是要出去玩命,而是去踏青。

不过,他的心中,却绝非像他表现出来的这般淡定。

这将是疯字营自成立以来,对敌人的第一次正面碰撞。也是疯字营和他魏疯子证明自己的时刻。这一战,疯字营不仅要赢,而且要赢的漂亮,赢的让敌人和同僚心服口服!

疯字营的荣耀和威名,将会在这一刻,传遍道上的所有人耳中。

魏正峰拿出了电话,向着苏俊宝下令道:“人都出发了吧?”

判官轻声道:“已经上车了。”

“嗯,等一会,我亲自带领三百疯字营,进行正面阻击。你让混蛋和祸害各带四百人,从左右绕一个圈子,相机而动。”

“大哥,那我呢?”苏俊宝诧异的道。

“带领剩下的九百人,作为第二梯队。”魏正峰沉声道。

“那就是预备役呗?大哥,要不,还是我带人从正面突进吧!我保证亲手斩杀了那冷夜!”苏俊宝忙道。

魏正峰淡淡的道:“你的心意我知道,不过,我下的命令改过吗?”

苏俊宝沉默了一会,有些无奈道:“是,大哥,那你小心点!”

“嗯,那冷夜也不是个鲁莽之辈,你手中的九百人,在必要的时刻,将会变成一支关键的力量!”魏正峰轻声解释了一句。

收了线,苏俊宝满心不甘的将命令传给了混蛋跟祸害,也是原疯字营的两位老人,一位叫宋魂,一位叫公孙祸。这两人是当初的疯字营三百人马中,分出去的那些人中的佼佼者,如今,已经都成为了各带四百人的大队长,遮天四星小弟!

得到了任务的两人,十分欢喜的各自带了手下,立即从两边的岔路上,朝着斑马坡的两侧迂回而去。

冷夜,原本姓赵,只是道上的人一般都不会用自己的本名,只用外号代替,所以,基本上没有几个人,知道他本来叫什么。今年已经三十二岁的他,正值壮年,无论是精力,体能还是反应,都处在人生的最巅峰。

身为国内四强帮派之一的天狼社隋枪堂的堂主,他也可以说事业有成,即便是在天狼社,也算的上是呼风唤雨,有头有脸的人物。

然而,此时的他,脸上却满是凝重之色。

在得知李东的北方堂,擅自出动之后,天狼社便已经意识到了不妙,急忙加快了调兵遣将的步伐,而他,作为离北方堂最近的隋枪堂之主,更是亲率一千五百名隋枪堂的精锐,准备先行一步,前来敕封市坐镇,遥慑步新市。

在他想来,哪儿怕疯字营内乱,真的是阴谋,只要李东能够坚持一下,哪儿怕是损兵折将的退回步新市,有他和隋枪堂在,总能保得住这块跳板。然后,再集中隋枪堂的力量,和汉刀堂合击遮天的疯字营,ln未必就不能拿下!

可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,在半路上便接到了北方堂大败的消息。这让他生出了一种不安的感觉,急忙命令手下加快速度,朝着敕封市而来。同时,给敕封市的天狼社小弟下令,让他们提高警惕。

可是,这命令才刚下达没多长时间,便又接到了敕封市被占领的消息。而且,动手的正是遮天传言内乱的疯字营。

遮天好快的速度啊!冷夜心中不由得生出一丝感叹,不过,他并没有立即停下,重整旗鼓,而是下令,以最快的速度,杀到敕封市!

必须要趁着遮天立足未稳,将疯字营赶出去,不然,一旦疯字营在敕封市站住了脚跟,那双方的地位就将来一个彻底的调换!

他绝不能容忍这样的事情发生,而且,还是发生在他的手中。

冷夜的目光中,闪过一丝冰冷的寒意,他的嘴c混轻轻一起,带着无限寒意的几个字,就像是在北冰洋里冻了一番,才拿出来似得,透着一股子嘎嘣硬的冰冷:“命令。四眼,带队以最快的速度,前出至斑马坡!”

车队中,四辆进口的大客,立即发出一声咆哮,将身后的车队远远的抛开。隋枪堂的车队中,除了大客之外,大部分都是那种前四后八的大货车,四周围上了篷布,里面则密密麻麻的坐满了天狼社的小弟。

论财力,天狼社不仅比不上四大帮派中的任何一个,就连后起之秀的遮天也稍有不如。

这倒不是说天狼社不如遮天有钱,以天狼社这么多年的积攒,家底子自然要比遮天雄厚。只不过,韩雨是将所有的钱财,几乎都砸在了社团上。提高福利,待遇,提高社团的机动能力。为此他还专面组成了一个运输集团,两省,拥有大客,大货两千多辆。

为了今晚这一战,他调动了至少两百辆大客,近百辆的汽车,按照一辆大客能拉五十人来算,也具备了随时投送一万多人的能力!

而天狼社呢,一来是人员太多,二来西北偏僻,无论是经济条件还是交通情况,远不如东部发达。所以在速度和运输条件上,就稍微逊色了些。

大客的速度,自然是很快的,可是那些简单改装的大货,就不得不为了里面小弟着想,而将速度放的稍缓一些了。

“魏疯子,我倒是很期待和你的相遇呢!”冷夜扭头望向车外的夜色,手却轻轻的摩挲在一把蔓藤纹的长枪上,温柔如水。

斑马坡。

原本是敕封市西郊一处并不起眼的角落。只是因为扼守着西郊进出的交通要道,所以,注定要在今晚,成为道上之人刻骨铭心之地。

四眼,原名程成,因为鼻梁上架着个黑色的眼镜,所以才得了这么一个外号。

别看他外表斯文瘦弱,可实际上,却是出了名的心狠手辣。正因为这份冷静和狠辣,让他成为了冷夜手下的一员悍将。

尤其是当他要作为隋枪堂的拳头,率先朝着敕封市迫近的时候,他更是感觉到了久违的兴奋。

别人或许会因为社团跟遮天开战而感到不安,感到恐惧,可他不会。多少年来,他就已经不再有这种胆小鬼才有的情绪了。厮杀,对于他来说,只是机会,上位的机会!

嘎吱!

车子猛的停了下来,让他也从兴奋中清醒了过来。当他看见,已经在望的斑马坡旁边的路上,已经被几辆车给拦上了的时候,四眼的眼睛顿时眯了起来。他的身子,猛的从座位上跳了起来,一把推开了车窗:“砂子,马上向堂主汇报,说我们在这里遇到了遮天的拦截。其余的人,随我下车!快点!”

说完,直接跳了下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