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8章(1 / 2)

盛唐烟云 酒徒 5288 字 27天前

“噢,噢,噢——”巨人走到战场中央,距离敌我双方都两百五十步左右,终于停下了脚步。将弯刀插到地面上,伸开没有任何铠甲保护的胳膊,用力敲打自己的胸口。“噢,噢,噢——”

如同野兽般的叫喊,迅速传遍整个战场。大食人闻之士气高涨,跟着巨人的节奏齐声呼喝。安西军这边的士卒们则破口大骂,气势上却明显比对面稍逊了一筹。

“都什么年头了,居然还跟老夫玩这一套单挑的把戏?!”封常清终于被惊动,睁开双眼,目中冒出一道寒光。“谁替我出去,把对面那个傻子给砍了!”

“末将愿往!”没等封常清把话说完,王洵的坐骑已经冲出了本阵。一边策马飞奔,一边大声喊道,“末将刚刚受了陛下破格提拔,无以为报。就拿这家伙的脑袋来顶账吧。诸位兄弟,千万别跟我争!”

周啸风、赵怀旭等人本来已经冲离了本证,听到王洵后半句话,笑骂着兜转了坐骑。只有宇文至不放心,远远地跟了上去,同时取下骑弓,将羽箭搭上了弓弦。

没等王洵冲到战场中央,巨人突然转过身,拔腿就跑。一溜烟跑出老远,又回过头来,冲着王洵又跳又叫。

“哈哈哈哈!”看到此景,本来还为王洵暗捏一把汗的薛景仙等人忍不住哈哈大笑。正好奇间,又看到那个巨人拎着黑漆漆,侧面镶嵌了很多大宝石的弯刀,大步流星地走向了战场中央。

这傻子要干什么?众人微微一愣。旋即看到王洵也跳下了坐骑,将马槊挂在了马鞍桥侧,单手拎起了一柄又像链子锤,又像流星锤的奇怪兵刃。

原来那看着像个傻子的巨人一点儿也不傻。居然不肯吃敌人在马上,自己在步下的亏,所以才撒腿跑远,然后背靠着自家大阵提出了抗议。而王洵虽然不懂大食话,却从巨汉的举动上,猜到了他的意图。所以才跳下了坐骑,选择与对方公平步战。

他腰间的横刀刚才借给了薛景仙,所以此刻手边只剩下了高适所赠的铁流星可用。而对面的大食巨汉也算身经百战,一眼就看出了,前来应战自己的唐将犯了个致命错误,把极西之地重甲骑士所用的马上兵器,当做步下兵器来用了。

这种送上门便宜,不占才是傻子。说时迟,那时快,只见大食巨汉腾腾腾助跑了几步,大喝一声,挥刀冲王洵就来了记直劈。此刻的王洵也不再是半年前那个初经战阵的小菜鸟,先是向旁边轻轻跃开半步,避过对方的刀锋,随后一抖手臂,将铁流星迎面锤了过去。

“嘿嘿......”大食巨汉咧嘴冷笑,露出满口的黄牙。脑袋随即轻轻一歪,以与自己身形决不相称的敏捷,避开铁流星的攻击。然后迅速向前抢身,刀锋直劈王洵的面门。

铁流星本来极西之地的重甲骑兵,在第一波冲击完成,手中长枪失去作用后,用来横扫对方步卒的。因此链子设计得很恰当,坐在马背上,单臂正好可以轮圆。此刻被王洵稀里糊涂地当做了东方的步战兵器来用,链子就有些过长了。被巨汉抢近内圈,立刻成了累赘。害得王洵左躲右闪,根本没有能力还击。

那大食巨汉岂肯再容王洵缓过神来反攻。占到了便宜后决不松口,接连数刀,刀刀不离王洵脖颈和前胸。看到对方身体已经渐渐失去平衡,又是嘿嘿一声冷笑,刀锋由竖转斜,兜肩带背劈了下来。

眼看着王洵就要身首异处,薛景仙忍不住闭上了眼睛。年青人的刀在自己手里,如果他就这样死了,薛某人难辞其咎。正自责间,又听见一声喝彩,随后有一声凄厉的怒吼,瞬间冲入耳鼓。

“啊!”薛景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听觉。大食巨汉受伤了,王洵居然没事?他睁开眼睛定神细看,只见大食巨汉满身是血,左一刀,右一刀,追着王洵猛砍。但是脚步已经踉踉跄跄,显然受得伤不轻。

再看王洵,却是空了双手,围着大食巨汉来回兜圈子。先前被视为累赘的铁流星落在不远处的地上,锤头几个尖角在日光的照耀下隐隐发红。原来就在薛景仙闭眼之时,王洵突然猛地向回用力,然后松开铁流星,整个人向下一蹲,以地躺拳的救命姿势,逃离了对方的攻击范围。

而大食巨汉非常不幸地抢上,刀刃正好横扫到了铁流星的链子。失去控制的锁链立刻变成了一条毒蛇,在巨汉的兵器上绕了一遭又一遭。没等他在突然发生的古怪状况下将兵器扯回来,铁流星的锤头却因为王洵先前留在兵器的上的惯性,呼啸着扫回。顺着大食巨汉拉扯的力气绕了个圈子,正好砸在了他的后脑勺上。

饶是那巨汉头上裹着铁盔,后脑处也被铁流星上的尖角敲破,鲜血汩汩外冒。然而此人却依旧无法接受被一个身材比自己矮,年龄只有自己一半的唐将击败的现实,怒吼着抡动兵器,拼尽最后一口气,也要将王洵剁于刀下。

只可惜这个愿望实在有些奢侈过分。王洵只是随意绕了两个圈子,就将此受伤巨汉绕晕了头。瞅准破绽一脚踹于其腿弯处,将其踢翻在地。随后抢过刀来,猛然向下一挥。只见红光四射,有个硕大的头颅跃上了半空,双眼里兀自写满了愤怒与不甘。

第三章 壮士 (一 下)

第三章 壮士 (一 下)

“好啊——!”见到王洵阵斩敌将,安西军上下齐声喝彩。特别是心中自觉有愧的薛景仙,奋力挥舞着横刀,叫声比周围任何人都响亮。

对面的大食人中间,则发出了一阵刺耳的诅咒声。紧跟着,三名身披重甲的将领策马而出,挥舞着弯刀,直扑正在战场中向自家兄弟拱手的王洵。

“小心身后!”“不要脸,输不起么?”发现敌军趁机偷袭,安西将士立刻大声示警。听到袍泽们的提醒,王洵一把抄起链子锤和敌将的弯刀,迅速转身,质问的话脱口而出。“就这点儿出息啊!单挑可也是你们提出来的!”

大食人听不懂王洵的质问。即便听懂了,也装着充耳不闻。继续催动坐骑,恨不得立刻将王洵砍成碎片。

此刻王洵的坐骑不在身边,如果转身退走的话,肯定会被策马而来的敌将从背后剁成肉酱。只好把心一横,左右手各持一件兵器,摆出了迎战的姿势。本临死前也要多拉一个垫背者的想法,硬扛到底。

眼看着敌将已经靠近他二十步之内,耳畔忽听一声弓弦响。当先一人脖颈上突然插了跟雕翎,应声落马。紧跟着,第二声弓弦响起,左侧敌将亦被射翻在地。冲过来的第三名敌将见到已经没便宜可捡,迅速拨偏坐骑,向战场两侧远遁。冲上前替王洵抱打不平的宇文至岂肯放过他,从箭馕中掏出第三支破甲锥,稳稳地搭在弓臂上,弯弓如满月。“嘣!”第支雕翎破空,从背面射中敌将脖颈,将其直接推离了马鞍。

电光石火间,王洵面前已经没了敌人。赵怀旭和李元钦两个此刻也策马冲到了近前,一左一右,将其牢牢护住,“大帅有令,命你速归本阵!”

“稍等我一下!替宇文小子收拾了战果就回!”在生死两界迅速打了个转的王洵怒不可遏,对敌将的最后一丝尊敬也从心中消失殆尽。举起抢来的弯刀,收起刀落,“噗,噗,噗,噗!”在附近的三具尸体上各补一刀,然后将死者的头盔踢开,用手抓住四颗头颅的发梢,倒拖着向自家军阵走回。

见到自家将领接连战死,对面的大食人愈发恼羞成怒。十几名身穿黑衣的武士同时出马,试图凭借人数的优势将头颅抢回。安西军这边,也不肯再吃第二次亏。封常清一声令下,十几名悍将策马迎上,与李元钦、赵怀旭、宇文至三人一起,堵住大食武士激战。

有这么多人看顾自己的后路,王洵岂会再担心。迈开大步,一溜小跑来到封常清马前,将手中的四颗血淋淋的人头向地面上一掷,同时大声喊道,“末将王洵,幸不辱命!”

“胡闹。还不给我退下!莫非还等着老夫给你记功不成!”封常清狠狠瞪了他一眼,低声呵斥。

武将单挑,在汉代以前的中原就已经是一种过时的战术。如果刚才不是顾忌到己方军心,封常清根本不想理睬大食人的挑衅。对方的意图明显在于借机炫耀武力,以鼓舞其麾下兵卒士气。好在王洵这愣头青最后打赢了,否则,安西军未正式开战之前先折一将,气势上就已经输给了对方。

此刻王洵也有点儿后怕,嘿嘿干笑了几声,拎着两把兵器跑向自己的原来的位置。见了薛景仙的面儿,将新缴获的弯刀向对方手里一递,“给。大食人的人品不咋地,打制兵器的手艺还不赖。正经八本的天竺钢,比我那把横刀强!”

刀的长度足有六尺,侧宽五寸。对于薛景仙这种身板来说,实在有些过于笨重。但是,他还是伸出双手,将王洵的礼物接了过来。然后紧紧抱在胸前,一边感受着刀身的份量,一边笑着说道,“有劳兄弟了。下次切不可再这样冒险!”

“谁想到大食人这么不要脸!”王洵摇摇头,翻身上马。“打得怎么样了?真无耻,他们又在加人!”

“插标卖首而已!”到底是书生,薛景仙说话比王洵文雅得多。撇了撇嘴,不屑地点评。就在王洵回阵,缴令,送刀,这段时间,疆场上的混战已经又分出了胜负。远道而来的大食人接连被打下马四、五个,而安西军这边却只有一名将领受了很轻的伤,损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。

然而对方主帅的心里却好像根本没有“公平”这一概念。见到自家将领接连吃亏,索性吹响号角,又调了数百好手同时出阵。非要在安西军身上讨到个彩头不可。

封常清再也没耐性跟对方耗下去了。抬头看看天空的太阳,估算了一下敌军从列阵起到现在的时间。笑了笑,伸手将一面淡红色旗帜举了起来。

“前军出击!”周围的亲兵扯开嗓子大喊,瞬间将号令传到了所有人的耳朵。

“大帅有令,前军出击!”帅旗下,数百名将士齐声重复,紧跟着,激越的战鼓声轰然炸响。“隆隆隆隆,隆隆隆隆,隆隆隆........”

“隆隆隆隆,隆隆隆隆,隆隆隆........”雷鸣般的鼓声中,安西军前锋就像一条被激怒了的狮子,咆哮着张开了尖利的牙齿。

统带前军是宿将李嗣业,闻听号令,立刻挥师向前。最前排为七百多名盾牌手,每个人都举着一把足以将整个身体遮盖起来的巨盾。盾牌表面,包了一层精钢。被盾牌的主人精心打磨,明晃晃的几乎可以照见对面的人影。

走在盾牌手之后,则是两千多弓箭兵。分成前、中、后三排,每排相距十余步,一边走,一边在领军郎将的指挥下,慢吞吞地调整着弓弦。跟在弓箭兵身后,则是两队长槊手和一队陌刀手。规模各有八百余人,单独结成了三个锥形阵列。

李嗣业本人就站在陌刀队前方正中央位置,头戴一顶镔铁盔,盔沿微微上翘,形成一个优雅的圆翼。圆翼之下,是一个黑漆漆的面甲,上面用簪花工艺敲打出一张金刚脸,怒目圆睁,红唇翻卷,看上去极其威武。面甲之下的脖颈,则被一层链子甲和一层皮甲牢牢护住,与下方的胸甲浑然一体,中间找不到半点儿过度的痕迹。而整个胸甲则又由几片不同的甲叶组成,如荷花瓣般彼此扣在一起。既能为铠甲的主人提供可靠的防护,又尽最大可能保证了铠甲下身体的灵活性。胸甲正中,则为一面亮闪闪的护心镜,遮住整个小腹。连在护心镜下的,是几片犀牛皮战裙,遮盖起护腿甲、护胫,和包铁战靴的上边缘。

跟在李嗣业身后的陌刀手们,几乎与他做相同打扮,皆是全身重甲。将领与普通士卒的唯一区别在于盔缨的颜色。李嗣业的盔缨在阳光下呈华贵的深紫,统带不同兵种的核心将领盔缨发蓝,直接控制一团士卒的校尉则头顶深红色盔缨。旅帅们的盔缨为绿,队正们的盔缨为灰,伙长和普通士卒站在一起,混同为一片耀眼的洁白。只有敌军的血液,才能给他们染上颜色。

如此厚重铠甲,与手中精钢打造的长柄陌刀加在一起,至少有六十斤分量。整个陌刀阵却能紧跟前军的节奏,寸步不落。只见他们踩着鼓点,不紧不慢地向敌军迫近,每向前数步,铠甲上的光芒便又明亮一分。刀刃处反射出来的日光亦更为耀眼。

说来也怪,见到唐军挥师冲阵。对面的大食人反而又吹响了收兵的号角,“嘟嘟嘟嘟,嘟嘟嘟嘟.......”角声中充满委屈与不甘。在将所有活着的武士撤回本阵的同时,然后立刻开弓放箭,抢在唐军靠近之前,将自家军阵百步之内范围,硬生生射了一地鸡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