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初回班后第一时间举起桌上不属于她的东西,问那些看起来陌生极了的脸,“谁送的?”
无人应答。
确定了不是本班的,孟初也就不再掩饰,直接把它丢进了垃圾桶。
之后的几天饮料送的寥寥,传言说她很难追。
情书还是有的。
看情书是孟初每晚回家的保留节目。她早已习惯了没来由的,旁人对这张脸的喜爱,但她又清楚明白,这些纸上述说的所谓的爱情撑不过叁天就会消失,情深意切的词藻说不定是从哪本书抄出来的,也说不定是哪位女孩的代笔。
但她还是很喜欢看,被人喜欢本来就应该是件开心的事。
孟初抽出包装最精美的那一封,盘腿坐在床边,读起来。
呃,今天的这位同学应该不怎么爱学习。
“你让懵懂的我第一次感觉到了不受控制的心跳加速”
“懵”字写错了。
“让我懂得,什么叫做……”
叫作什么呢?孟初找遍了薄薄的纸面,终于发现了紧跟在做字后面的,用“一帆风顺”四个字拼合起来的,花体的“爱”字。
所以说是,我让他懂得,什么叫做爱?
做爱和一帆风顺有半分钱的关系吗?
落款是故作潦草的签名,辨认了半天,终于认出了一个沉字,其它的字孟初决定放弃。
信纸是丢开了,但是“做爱”这俩个字仍在孟初的脑海里盘旋,一面觉得傻的可笑,一面让她想起了某些触觉。
是做爱啊。
唐仕羽是那么喜欢舔她的脸,像一只大型犬。
还有他的手指。
孟初就着头顶的灯光看自己的手指,然后慢慢拿下来,放进了嘴里,一直伸到喉咙深处。
一点也不舒服。
但为什么含着他的,会那样欢喜。
孟初想着,就把刚刚在深喉停留过的手指拿出,向下探入了自己的甬道。想象着唐仕羽将她压在身下的样子,性器翘起的样子,敲门声响起之前他顶弄着,找不到穴口急得满头大汗的样子。
孟初用俩根手指撑开花瓣,轻身对着房间里并不存在的那个人说:“插这里。”接着重重地一掐,在下身急剧的收缩中,到达了高潮。
与其说是得到了满足,不如说是饮鸩止渴。
这不够,一点也不够。
她渴望的…她得不到。
孟初在灯光下看着粘在手上晶亮的体液,苦笑一声,还是熄了灯。
眼见自己越陷越深,她却还想继续下去。
一起在泥潭打滚又有什么不可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