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章(2 / 2)

你站那么远干什么,只是个虫子又不是头狮子!!!

只见闵琛敛着眸子,整个人都站在大门外不肯进内一步,见戚暮向自己看来,他立即伸手指了沙发的方向,声音低沉道:“那儿,黑色的,虫子。”

戚暮点点头,抬步向那地方走去,他四处找了半天,最终才在沙发脚的一旁找到了一只……大概肖拇·指·甲·大·小的黑虫子!!!

戚暮面无表情地从一旁抽了张面巾纸就将那虫子给抓住了,他下意识地想要扔进一边的垃圾桶里,却突然意识到这种“生化武器”还是放进自己的屋子里比较好,于是便抬步走人。

戚暮手中捏着一团皱皱的面巾纸,步伐从容地走到了大门口处。此时此刻,只见那个高大挺拔的男人依旧一步不差地站在门后,死活不肯往前一步,见着戚暮出来了,闵琛微微蹙了眉头,问道:“已经……没有了吗?”语气淡定沉着,似乎松了一口气。

明明一开始见着对方的时候还是十分惊讶的,但是经过了这场“生擒生化武器”的战役,戚暮对于这个男人的那丝敬仰——至少在这一刻——已经荡然无存。只见小七轻轻颔首,道:“嗯,就在这呢,应该还没死,我带回去扔了吧。”一边说着,戚暮一边将手往前一递,纸团眨眼间就到了闵琛面前。

冷峻的凤眸倏地睁大,闵琛瞬间往后退了半步,不自然地别开脸去:“嗯……扔掉。”

戚暮:“……”

忍住笑意可是没那么容易的,戚暮抿着嘴一直忍着那快要冲破喉咙的笑声,但是耸动的肩膀却完全掩藏不住,他只得加快步伐赶紧往自己的房间里走。

闵琛:“……”

亲眼见着那小纸团被抓成一个卷扔进了垃圾桶里后,闵琛才重重地舒了一口气,浑身紧绷着的肌肉也一下子松开。到这个时候,他才发现眼前的青年似乎刚刚正在收拾东西。

俊挺的眉头稍稍蹙起,思索了半晌,闵琛语气看似随意地问道:“你在收拾东西?是要外出吗?”

明明刚刚才知道自己的邻居是谁,但是经过那样……搞笑的事件后,就算是戚暮都无法对这个男人再起一点疏远感了。于是这场小意外恰恰成为了打开邻居之间交流纽带的关键,戚暮一边低头收拾东西,一边轻轻点头。

“嗯是,我今天晚上的飞机要去港城。”话刚说完,戚暮仿佛突然想到了什么,他放下了手中要整理进行李箱的东西,似乎这才意识到眼前也算是个客人了,“下个星期在港城会有一场音乐节,我提前过去,之后想参加来着。”

一边说着,戚暮赶紧将手里头的事务都放下,倒了一杯水放在茶几上,又笑着说道:“闵先生,没想到在这能见着你,真是让我感到意外。”

也不能怪人家小七疏忽了,让你突然看见偶像到你家敲门、顺便请你帮忙抓一只肖拇·指·甲·大·小的虫子,你也会瞬间蒙神,完全不懂发生什么事了。

闵琛微微颔首,端起那茶水喝了一口,发现竟然还是柠檬水后,不由为这个青年较高的生活质量而赞许地点头。

嗯,他的房子里永远都只有白水。

闵琛抬眸,道:“我也不知道隔壁会是你。你搬进来多久了?”

毕竟有客人在场,戚暮便没有再收拾东西,而是坐在了闵琛对面的沙发上,也捧了一杯柠檬水,有礼貌地回答:“应该有一个多月了吧,这儿的环境很不错的,离乐团也近,所以我上个月才搬过来的。”

一抹幽光从那双狭长的眸子里闪过,闵琛不做声地“嗯”了一声,心里却在想:原来上次在街上碰见的时候,就已经住着了?

戚暮的这间单身公寓虽然面积不够大,但是所有东西都摆放的井井有条,一些独特的小配件也给房间里增加了一点人气。与隔壁邻居相比,这房间才更像是住人的,处处都收拾得整整齐齐。

闵琛装作不经意地四处打量了一会儿,问道:“下个月……港城有个音乐节?”

戚暮笑着点头,说:“嗯,是有一场比较盛大的音乐节了,听说纽约爱乐乐团、盐湖城交响乐团都会去,还有像斯威特·谢里、克劳德·波特,这些大师也都会到场。”

听到这,闵琛忽然挑起一眉,起了些兴趣来:“纽爱也去?”

“嗯,这几天宣传已经做起来了,我记得纽爱好像是在第二周开始的时候会进行一场演出的。”青年修长白皙的手指在透明的玻璃壁上敲打着,他抬眸思索了会儿,道:“这音乐节一共只持续两周,所以我想提前去熟悉一下地方,所以才会订下今晚的飞机。”

安静的房间里,是两人交谈的声音在不断地响起。戚暮也是第一次发现原来这个男人这么好说话,一点架子都没有,和他交谈起来就好像是一个熟悉的朋友一般,永远都让你不会缺少话题。

等到说了一段时间后,闵琛似乎站起身打算离开了,戚暮便也立即站起身送他离开。但是当闵琛刚刚走到餐桌旁时,他的步子陡然一顿,看向了那桌上被碗盘倒扣住的几盘菜。

俊美优雅的面容上仍旧没有一丝表情,闵琛转首看向戚暮,问道:“这是你亲手烧的菜吗?”

戚暮闻言往桌上看了一眼,然后笑着转首看向闵琛,道:“是我烧……额……”

只见男人漆黑深邃的眸子仿佛是没有尽头的大海,就这样紧紧地盯着自己。那眼神看似淡漠冷静,但是眼底眸中不言而喻的意味却让戚暮是哭笑不得。

想了想,戚暮试探性地问道:“既然都说了这么久了,要不……在我家吃顿饭?”

“好。”

答应得快速迅捷,完全不给戚暮一个反悔的机会。

戚暮:“……”

一直等到这位大神“吃饱喝足”、满意离开后,戚暮关上了自家大门,终于是无奈地噗哧笑出声来。

“闵琛害怕虫子,括弧小拇指甲大小的”。

“闵琛居然蹭吃蹭喝”。

这种话,就算说出去,恐怕谁都不会相信的吧?

嗯……连他自个儿现在都还有点不相信。

想了想,戚暮忍不住走到电脑前,打开了某个熟悉的论坛。只见那论坛网页背景上至今还挂着某个男人俊美沉着的照片,和刚才那个因为怕虫子而连门都不敢进的男人……形成了天壤之别般的对比!

戚暮再也忍不住笑意,他勾起唇角发了一个帖子——

【如果突然有一天能和你的偶像同桌吃饭,你觉得那会是种什么感觉?括弧要真的有可能一起吃饭的。】发完帖子后戚暮便关了电脑没有再去关注了,他继续收拾着衣物,很快便将大大的行李箱收拾妥当。趁着天色还早,小七坐上了呼叫过来的电调车,呼啸一声就向b市机场而去。

等到要上飞机前,戚暮这才想起似乎自己刚才还在多瑙河论坛上发了一个帖子。他用手机登录了上去一看,竟然发现这种帖子居然获得了几十条回复!

【莫扎特大神早已故去,咱们就不多说了。现存有可能吃饭的偶像嘛……多伦萨先生?哈哈,那我肯定激动得要昏过去了!】【哦我的上帝,我居然能和女神一起吃饭?我吃饭的时候一定要放女神的钢琴曲当作背景音乐!】……

这种类似的回答倒是多种多样,但是也有几个提到了那个让戚暮无比眼熟的名字。

【和闵神一起吃饭啊……这也太爽了吧?上帝一定是和我开了个玩笑,我肯定要提前一周……不!提前一个月去训练自己的餐桌礼仪!】【柏特莱姆先生非常有贵族气质啊,我估计我这顿饭肯定吃了等于没吃,哈哈!】戚暮忍不住地凝眸思忖了半晌,他怎么记得……他这顿饭吃得还是非常餍足的,好像没有一点没吃饱的感觉啊。果然,想象害死人啊。

谁能想到,那个在舞台上能够号令柏爱、气势磅礴的男人,居然会怕虫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