刚才居然还搭理他……
当初就该让他被野狼叼走!
小小的孩子,格外骄傲,更何况触犯到了他不容侵犯的尊严,要记恨一个人无需多余理由!
肖宝宝觉得很委屈——
他再也不想看到这个人了……
让他自生自灭去吧。
想到这里,白衣孩童跺了跺脚,头也不回地消失在苍茫暮色中。
后来,他就再也没见过他。
有些人,越是恼他厌他恨他,反而越是将他铭刻在了心底。
记恨,也是需要时间的。
许是清修的日子太过平静与寂寞,肖倾宇偶尔会记起那个俊俏霸道莫名其妙的小男孩。
和自己极端不同的一个人。
鲜活的,热烈的,精彩绝伦。
古寺中,清庙里。肖倾宇如一株寂寞桃花,茕茕独立,翩然日长。
交错的枝桠记不得岁月更迭,在这段安静而绝望的日子中,甚至连自己的记忆也模糊成一片。
唯独,就那么记住了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