边斜看后直接“嗤”了一声:“都是嫉妒我!”
程白倒没管他在折腾什么,对这两本书略一思考也就明白了边斜的用意,一下笑起来。只是抬头看那放回书架上的两本书时,轻而易举就看见了旁边随手搁着的厚厚一本《刑法》,还有夹缝中一只不大的烟盒。
她伸手便拿了出来。
边斜转头一看顿时咳嗽了起来:“咳,这个是……”
同是戒过烟的人,程白还是了解一点的,并没有多说什么,反而是有些感兴趣地打开烟盒,拿出一根烟来看了看,然后问:“打火机有吗?”
边斜看她一眼,去抽屉里摸了个打火机递给她。
程白点上烟抽了一口便皱了眉,笑:“有点重。”
男性习惯抽的烟和女性一般抽的烟,在口感上还是有一点区别的。
边斜看她反应忍不住笑。
程白却不轻不重地吐出一口烟气,有些好奇地问他:“姜明怀剧本写的好好的,说停就停跑来跟你合作。他跟你之间的差距有那么大吗?”
毕竟她还是边斜工作室的法律顾问。
周异今天要跟姜明怀签的合同她看过了一遍,是请姜明怀担任边斜整个“夜行者”系列改编编剧的编剧合同,当然合作前后的具体细节和八卦也听说了一些。
传言说姜明怀不写原来的剧本是因为边斜。
两个人撞了题材。
姜明怀在看过边斜写的东西之后就打算先搁置自己的项目,因此跟制片人那边起了点龃龉,这才被周异看准时机抢了过来。
边斜就靠在书架的边上看她抽烟,漫不经心地回:“其实没有那么大,但有的东西不是写作技巧可以弥补的。这东西,我有,他没有。”
程白一头雾水:“什么东西?”
边斜便一挑眉,又露出那小得意的神情:“秘密~”
还秘密。
程白是没话说了。
倒是边斜无意之间又瞥见那本搁在书架上的《刑法》,忽然就想起另一桩事来,然后朝着窗外望去。
庭院里大家都在忙碌,气氛很好。
周异和姜明怀不知道什么时候也来了。
前段时间在程白招聘律师助理时候杀进来的那匹“黑马”唐驳,只跟他们打了声招呼,便一个人低下头,又慢慢给烤串刷酱料。
程白站在他旁边,也向下看了看:“你对他有什么意见吗?”
边斜当然摇了摇头。
他想起自己上次跟这个人的交流,小青年还嫩呢,实在不足为惧,只转头看着程白道:“我只是突然想到了那个《刑法》的漏洞。3·28案的嫌犯,后来怎么判的?”
网上很难查到相关的消息。
也不知道是后续真的没有媒体关注,还是因为什么别的原因没有报道。就连3·28案嫌疑人入狱后1年再伤人这件事都很少有人知道。
边斜实在太好奇了。
因为那也许是公检法体系遇到过的最轻蔑的挑衅,也必定会成为法官最艰难的判决——
《刑法》第69条第1款规定:
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,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,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,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,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,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,拘役最高不超过1年,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,最高不能超过20年,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,最高不能超过25年。
《刑法》第71条又规定:
判决宣告以后,刑罚执行完毕以前,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,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,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,依本法第69条的规定,决定执行的刑罚。
3·28杀邻案的嫌疑人犯有包括故意杀人在内的3项罪名,分别量刑后的刑期为36年。从一审法院的判决书来看,法院根据第69条第1款的规定,最终决定给嫌疑人执行的刑期是24年。
嫌疑人没有上诉。
当时几乎所有人都以为他是服从了判决。
可谁也没有想到,在入狱服刑仅仅1年之后,他干出了一件更丧心病狂的事,那就是在狱中斗殴,故意伤害同住狱友,直接致人重伤!
显然,这种情况下他所犯下的新罪应由法院进行定罪和量刑。
然而以边斜的计算来看,法院很快就忽发现那个巨大的难题。
嫌疑人这个程度的故意伤害,按照量刑规则应当判处的刑期应当在7-9年之间。
假设是9年。
这时适用第71条规定,剩余刑期也就是前罪还没有执行的刑期是23年,和新罪的9年实行数罪并罚,总和刑期32年,没有达到35年,根据第69条的规定,并罚的刑期便应当在23年以上,20年以下!
世界上哪里有大于23且小于20的数?
这时候,法官要怎么办?
判超过23年的刑期,不符合《刑法》相关条款的规定;
判少于20年的刑期,那就更荒唐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