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庸最近确实是在厉兵秣马,他写了那么多武侠小说,大侠客的同时,也写了很多谋略方面的故事。既然能写出好的谋略,他也就不是一个甘于平庸的人。
金庸认识到,现在的大香港充斥了难民、小市民、移民和殖民者,鸡零狗碎的市民文化大行其道。而武侠小说就正好满足了民众的此种需求,自己的武侠小说眼看越来越火热,很多报社,还有个人追上门口求稿子,与其自己每天埋头苦干赚一些辛苦钱,为什么自己不办报纸把这些大钱也给赚了?
此时的金庸,他的名言是:“人不为己,天诛地灭”“少做工夫,多叹世界”,在外界被人认为是“亦正亦邪”的文人。
他有自己的理想,更有纵横捭阖的谋略,在大香港属于那种“马基亚维里型的知识分子”,所以他一定要行动起来,趁着年轻,来开创自己的事业!
他通过研究发现,此时香港的报纸,大体有二类,一类是比较高层次的如《星岛日报》、《华侨报》等;另一类是低层次的如《响尾蛇》、《超然》等,以色情为招,迎合男性读者的低级趣味。
而自己创建的报纸一定要定位在以小说和趣味资料为主的层次上,成为一份“剑走偏锋”的小报,利用小市民感兴趣的话题,独特的武侠小说,以此来吸引读者,发家制富。
但创事业需要钱啊,这是一个怎么也要面对的现实。此时金庸数点一下自己的家当,卖掉房子总共才凑足五万块钱。向朋友借?大家都是穷秀才,难开口啊,借高利贷,凡是有大脑的人都不会这样做,那怎么办,再把家里面地家具卖掉?就算真的卖了也凑不出多少钱。
就在金庸为钱苦恼的时候,高战正在寻找他住的地方。
金庸临时租住的地方十分简陋,整座楼体的涂料已经剥脱。露出里面红色墙砖。在通道里面,上楼的楼梯锈迹斑斑,手一摸,一手脏灰,而且自一楼到七楼,都没有电灯照明。
掌管租房的是一名三十来岁地上海婆,曾经在大陆也风光过一阵子,然后逃难到香港。嫁给了一个七十多岁的老翁。老翁不久死了,留给她这一栋楼,她便靠出租房子生活,一时倒也无忧无虑。有空就打打麻将,到舞厅跳跳舞。
上海婆穿着很暴露的旗袍,上下楼梯的时候,一对沉甸甸的胸脯,激烈地抖来抖去。
她说话的侬音很重,看见高战还以为是来租房子的,热情的不得了,一句一个:“侬放心,这里安全地紧。还清静地咩,搬过来住,便宜!”然后就用一双有些“色迷迷”眼睛望向高战,故意把脚踩在了台阶上,让旗袍的开叉再大一些,露出白乎乎的大腿。
高战对这样的“艳遇”丝毫不感兴趣。直截了当说他是来找人地。
一听这话,上海婆的脸色可就变了,变得不屑与懒散,问他找谁。
高战报出金庸的名字。
上海婆一听是金庸,就说:“喏,原来是他咩,侬是说那个怪人?他真额有点奇怪,一天都不怎么下楼,不知道在里面忙活些咩,连搓麻叫他也不来。害怕我们彪他么?!”
高战这个时候才知道金庸有多么的辛苦,猜也能猜到,他一定是在写字赚钱,以便解决自己的燃眉之急。
当金庸打开门看见高战的时候,愣了一下,高战看见他也愣了一下,因为金庸下面是光着脚丫,湿漉漉的水痕印了一地。
原来屋子里面闷热,而且蚊蝇比较多,金庸为了写作方便,就端了一盆水放在桌子下面,写作的时候就把双脚放进去,一方面可以解暑,另一方面也可以驱蚊。
金庸有些尴尬,说:“你看我……你来之前也不打个招呼,让我准备一下?”
高战哈哈一笑;“还不让我进屋么?”
“哦,快进屋,快进屋!”金庸把高战让进了屋子里面。
“你这地方可真不难找啊!”高战一边说,一边打量屋子里面的情况。
但见小小一间屋子被他收拾地井井有条,在靠着墙角的书架上,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,有什么《论语》,《孔子》,《孟子》,《周易》,还有外国的一些名著,譬如《茶花女》,《巴黎圣母院》,《三剑客》,还有《双城记》等。
一大堆的书把整个书架都堆满了,有些书没地方放,就暂且先放在桌子,椅子上,有的用报纸包好了,捆放在柜子上面。
而在桌子和椅子上还放着大量地书稿,高战不用看就知道是金庸正在赶写的武侠小说。
此时金庸把一张椅子腾了出来,让高战坐下道:“高兄驾临寒舍,不知所谓何事?”
高战开门见山道:“听说查大哥最近想创办一份报纸,我对这很感兴趣,所以想投资入股,你看怎么样?”
“入股?”金庸眉头皱了皱。“说句实话,高兄弟,我这份报纸没打算用外人的钱来做!”
高战哈哈一笑道:“你该不会是嫌我的钱脏吧!”
高战一语中的,说中了金庸的心事。
金庸再怎么想创业,也改变不了知识分子的清高,虽然他知道这时候的警察,没几个不收黑钱的,但心里面总不愿意用别人收来的黑钱,来创建自己地事业,那样的话,他会觉得连自己的事业也是黑的。
金庸丝毫
开与高战目光的对视,用低沉的声音说:“不错,我想法。”
高战心中暗道一句,糟糕,这些高级知识分子都是倔脾气,硬骨头。想要改变他们的想法很难哩。
不过再难他也要争取,一想到《明报》辉煌的未来,高战死缠烂打的脾气就又上来了,厚着脸皮道:“不知道你听过这句话没有,俗世沉浮,随波逐流,这个世界是黑是白,不是你说了算。也不是我说了算,我们都是世俗地棋子,自己是白子,还是黑子,都用命运来掌控。下棋的不是我们,我们所能做的就是,抓住自己身边一切的机会,来改变命运。改变自己,不再甘当棋子!你的目光要是只局限在一时的清高上,那么,我可以断定。你永远也成不了大事!”
金庸回驳道:“我做人有原则,做事也要有原则,我不会被你这番言论打动的。不错,我是很缺钱,我也想早日成功,更希望自己创建的报纸能够马上问世,但这一切我都希望是干干净净地,没有半点瑕疵的,报纸就跟我的孩子一样。我不希望它沾染任何的肮脏和污秽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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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战挑眉道:“你太过于追求完美了!你以为这样它就纯洁了吗?既然你要创建报纸,就要在报纸行业厮杀出一条路来,商场如战场,甚至比战场还要残忍,还要冷酷,你所谓的‘干净’只是一个梦想。你的孩子一出生,它就必须沾满鲜血,只有血的洗礼,才能让它存活,这才是现实中的生存之道!”
金庸不能不承认高战所说话地正确,在大香港这个乱世里,想干些什么都不容易。
“我还是……想靠自己的力量!”金庸思忖一会儿后说道。
“我也没有怀疑你没有那个能力,只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。你的眼光很独到,能看出这个时机,有句话就做‘过了这个村。没有那个店’,机会不等人,你自己可以考虑一下,究竟是现在就动手干起来呢,还是等到你真地凑够了钱,一切都又起了变化,才开始行动?”
金庸摘掉自己的眼镜,用手帕擦了一擦,然后戴上道:“你好像很懂我的心思?”
高战嘴角挂上一抹微笑,心说我前世可是你的超级书迷,你的大才谁人不知,谁人不晓,我要是再不了解你的话,可真就是憨佬了。
加重语气道:“办报纸绝对跟你想象的那样,很有前途,它不仅能娱乐大众,开阔视野,更能给你带来名利双双收的超人成就!每个男人都应该有他自己的梦想,像你这样地人才,不应该像这样把脚泡在盆子里码字,而应该振臂一挥,大展拳脚,开创属于自己的事业!”
金庸明显被他说动了一点点,透过镜片,眼睛中射出炙热的光芒。
高战拿出最后的杀手锏:“你要是同意的话,我可以答应你的任何条件,只要你让我入股,我可以放弃自己地股东权利,只拿分红,不参与任何公司内外的决策!”
此话一出马上打动了金庸,要知道金庸最害怕的就是失去决策权,自己的事业当然要有自己做主了,要是对方的控股权比自己的还大,那自己还不是在变相替别人打工?
“你说的可是真的?”
“查大哥,你要是不信的话我可以跟你签定一份合同,法律的东西最有保障,我只投资,只拿分红,至于报纸怎么排版,怎么发行,怎么调控,都由你决定,就算以后你想把它给卖了,我也决不干涉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