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此同时,停在我面前的警车上飞也似的蹿下俩人来,二话不说就把我按到了警车里。
这俩人有一个我认识,正是那晚张队送我回家时在警车副驾驶上的那个小警察,就是下车后骂我什么人的那个。
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把我彻底弄懵了,到底什么情况?
载着我的警车撒了欢似的往前飞奔,红绿灯什么都不顾。我认识的那个小警察一个劲儿的对我说:“可找着您了,可找着您了!”
我问他我犯了什么罪,他却告诉我出大事了。
警车5分钟不到就开到了锦江路一家工商银行门前,此时那里的警车已经堆满了半条街,黄色警戒线如同蜘蛛网,拉的到处都是。
众警察簇拥着我走进银行,直到见到张队长这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。
原来在10分钟之前,这家银行发生了一起罕见的特大抢劫案。六个蒙面持枪劫匪闯入后劫走了近一千万的现金。而就在他们得手撤退的时候,一名押运员朝劫匪开了枪,打中了其中一名劫匪。据押运员估计,他这一枪应该直入心脏,中枪的劫匪恐怕坚持不了多久。
张队急着把我叫来,就是希望能利用我的特异功能找到劫匪尸体,从而找到所有歹徒。
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阵仗,再加上昨夜休息不好,眼下只感觉一片眩晕,心脏咚咚直跳,一时间有些懵圈。
“合同带了吗?”张队知道我的规矩,抄起笔来急促地喊我。
我慌里慌张地摇了摇头。
“那这样吧,你先开工!我保证一分钱也不会少你,一切都是老规矩,行吗?”
我的感觉越来越不好,阳光刺眼,口渴心悸。环顾眼前无数警察,我的心里有种欲要崩溃的感觉,其实就算他不给我钱,我也绝不敢违抗。
“周老板这次全靠你了,”张队用近乎乞求的声音说,“如果晚了,歹徒会把尸体处理掉,那样我们就没有线索了!”
我自然明白事情的重要性,哆哆嗦嗦地跟着探员们来到一摊鲜血面前,也顾不得脏净,下手就抓了一把。
一个巨大无比的讯号立刻映入脑海,从以往的经验来看,如此清晰的讯号说明两件事,一是说明人刚死不久,二是说明距离很近,近的连五公里都不会超过。
我把这讯息告诉了张队,张队非常兴奋,一反常态地跟我握了下手,然后立即招呼大批人马出发。
就在碰触到他手的那一刹那,我那种难受的感觉更加剧烈,仿佛张队的手上有什么凶猛病毒,传染到我似的。立时使我的脑袋刺痛,胸口憋闷,胃里翻腾,冷汗粘湿了大半个衬衫。
虚弱的我几乎是被他们抬着上了车,一时间几十辆警车集体出动,在我的指引下朝着目标进发。
我艰难地感觉着手中已经发粘的鲜血,将众警察领到老城区一片平房前。这里正在搞拆迁,已经空置了大片房子,的确是个藏身的好地方。最终,我将目标锁定到了一间处于半倒塌状态的灰色房子上。
张队便率领大批武装警察冲了进去。
我依然像快死了一样在车后座上垂死挣扎,而前座上的俩小警察却对我视而不见,而且还在那里邀功:
一个说:“像这么大的案子,在20分钟内就破案的,咱们能破全国纪录了吧?”
另一个还牛:“什么全国纪录,破吉尼斯都没问题!瞧着吧,咱们警局很快就要出名了!到时候加薪升职还不是小玩?”
我心里暗骂,靠,这俩没心肝的,也不看看自己那德行,要不是我,别说20分钟,恐怕再过20年你们也还喝着西北风呢!
就在这时,我的手不小心碰触到了汽车坐垫,一个巨大的讯号忽的就钻进我脑中,与之前的那个罪犯的讯号交相呼应。
不好,出事了!
这是我的第一感觉,新来的讯号异常强烈,说明肯定有人刚刚死去,而且是一个曾经坐过这坐垫的人。
与此同时,我们听到了从平房院内传来的激烈枪声,吓得前边俩小警察直缩脑袋,其中一个赶紧掏出枪来紧张地注视窗外。
1分钟不到,院门口跑出几个身穿防弹衣的警察,他们还抬着一个血淋淋的人,由于离得太远看不清那人是谁。
与此同时,车里的对讲机传来了急促的讯息:
“1组注意,1组注意,张队长中枪!张队长中枪!叫救护车,快叫救护车!……”
前座的两个小警察立时呆得说不出话来,而我则推开车门就是一阵狂吐。
7、最佳人选
在张队长中枪后,警察们对劫匪展开了猛烈攻击,仅用15秒就将屋内歹徒全部击毙,并缴获全部赃款。
而张队长则因脑部中枪,不治身亡。
噩耗传来时,我正躺在同一家医院的病床上。医生给我做了全面检查,可蹊跷的是,居然没查出任何毛病,连沙眼脚气之类的小病都没有,大夫说我健康得堪比奥特曼,这让我不得不对今天如此发达的医学技术产生怀疑。唯一值得庆幸的是,这次检查的所有费用全由警方承担。
既然没病,我也理所当然出了院。出院前,那个小警察极不情愿地给我送来了两万块的酬劳。握着那包钱,我不觉又想起张队。
我应该是第一个知道他出事的人,讯号一到,性命不保。我依然记得他曾经跟我说过的话,只要我赚钱,就得有人死,但万没想到两天都没过去,他却亲自验证了自己的话。
多么好的一个人,尽职尽责,信守承诺,一生清白,这样的警察凤毛麟角。我不觉若有所失,又担心今后与警队的生意会受到影响,恐怕给钱再也不像现在这么痛快了罢?
奇怪的是,自打医院查出我没病后,我的感觉还真的好多了,呼吸顺畅,脑清目明。我便猜测可能是自己先前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,吐出来后就没事了。
我刚到家,手机立刻响起,不出所料是那个台湾女人打来的,一开口就约我马上出发“寻人”。
然而这一次,轮到我犹豫了。我隐约觉得这事有猫腻:第一,他们如此惧怕警察;第二,为了找一具尸体,他们居然肯出50万,太不合情理。
我猜测,他们要我做的事肯定是违法的,我必然要承担很大的风险,搞不好还有性命之忧。
这可不行,50万虽多,但还不值得我把小命搭进去。
我当即告诉那女人我不干了,而且愿意按照合同付违约金。其实,这合同是我自己编的,自然对我有利,如果我违约的话,只需支付600块即可。